善忘前地
Sep 12, 2024

‘’演藝”版作者尼修斯寫了一系列〈演藝之都,深圳?〉文章,已沒到過深圳十多年的我,慢慢在文章敘述中拉出過去澳門劇場和文化記憶。正如尼修斯所言,澳門曉角劇社早於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已到深圳演出過《羅生門》一劇,後來隨着藝穗節與深圳大學的交流,兩地在二○○○年後有長達十年的戲劇交流關係,乘着“創意市集”、“藝墟”、“文創產業”的興起,後來也有很多本地藝術家和創作人在民間或文化局組織下到深圳的創意市集擺攤,或在文產博覽會上展示澳門的創意商品。隨着近年很多本地劇團將作品的對象瞄準不同粵語地區,深圳也是澳門劇場作品向北發展的一個重要地點,早前被文化局取消演出的《造美之城》,也是不久前在深圳蛇口戲劇節中上演過的。

翻閱今期《廣東藝術》和朋友送來的蛇口戲劇節特刊,看到很多熟悉的澳門名字,有製作人介紹了澳門昔日藝穗節的光輝,也有年輕澳門劇評人沅泱的論文,述及澳門破藝術工作室的《我想行開吓》一劇。《廣東藝術》雜誌與蛇口戲劇節策動的“新空間演藝”中外論壇,看似自創新詞來概括已老的“環境劇場”、“特定場域表演”,以及近年被大家用到爛的“沉浸式”,但在這個論壇中也看到這個“創新詞”,其實也反映了一些它們自身的社會文化脈絡。在很多人印象中,內地的藝文發展都傾向“傳統”,甚至相對港澳地區“保守”,然而只要看看這一期《廣東藝術》“新空間演藝”專刊,以及細閱蛇口戲劇節的節目內容,你會驚訝整個開放的創作氛圍。

戲劇節的主事者不少背景都是金融業相關的,卻同時對藝文發展的觀察十分專業,那些非常規、衝擊觀眾固有藝術尺度的演出作品,在他們眼中,是可以煥發城市活力,呈現自身獨特性的文化品牌。

從“新空間”回看澳門

剛於去年底舉行的“第二屆蛇口戲劇節”,為三大板塊。其中“新空間演藝”也就是澳門回歸後一直享譽於亞洲劇場界的“非常規空間演出”(曾一段時期稱為 “環境劇場”或“全城舞台”);另一板塊“新寫作劇本”即千禧年後興起於歐陸的New Writing,我們習慣叫做“新文本”;第三個板塊“新空間演藝中外論壇”,如果在澳門的藝術節慶中,就會被歸類為“延伸活動”,幾乎是宣傳或周邊餘興。但在“蛇口戲劇節”當中,這個論壇也是主體的一部分,來自內地、澳門、香港、英國、澳洲等地的策展人、創作人等,聚首論壇分享各自的經驗及展開對談,澳門的資深劇場工作者許國權和古英元也是論壇嘉賓。

更重要是整個論壇跟《廣東藝術》雜誌合作,一方面對論壇上發言和對話進行記錄出版,同時公開徵集“新空間演藝”論文,探討新空間演藝現象。據說最後一共收到三十篇論文,經專業評審甄選後,選出十篇優秀論文,刊登於蛇《廣東藝術》雜誌的“新空間演藝中外論壇專刊”,其中澳門劇評人黃允岑的論文〈探索新空間演藝:以港澳劇場作品《閃亮搖曳的雪》和《我想行開吓》為例〉入選其中。

澳門“環境劇場”演出至少有三十年歷史,澳門藝穗節高呼“全城舞台”都二十多年了,幾乎成了澳門劇場的“顯學”。“新文本”十年前開始在澳門劇壇中沸沸揚揚,也製作過不少出色的作品。《醜男子》、《肺人》至今仍有人津津樂道,直至去年一致讚好的《海王星》、《走開,不跟你玩了》也算是“新本文”熱潮後的本土轉化。可是,澳門似乎還沒有一個有資源、有視野的平台,把這些有所累積的文化資本好好整合、推廣,取而代之的是日漸收窄的“新空間”,風風光光的都是引進演藝。

在主流以外造美

《廣東藝術》雜誌主編王煒在“新空間演藝中外論壇”的致辭中,提及“新空間演藝”與“新演藝空間”是不同的,他認為前者更強調的是“演藝”和“演藝內容的實驗性、創新性以及對環境和生存的獨特感知方式與新的思考,將戲劇引入更新的人群並拓展了戲劇的表現界線和空間”。

這標誌着這些入選的作品,將以非主流的姿態顯現,新演藝面對新的“人群”,即將劇場藝術推向在大眾、主流的人群以外的受眾。可以說,它一方面是市場化手段,帶動了新的文化消費模式,也同時將各種小眾跟劇場的距離拉近,因為它將過去主流戲劇的界線和空間鬆開,突破了人們對主流戲劇的想像。

澳門的入選作品名為《造美之城》,它的文宣開宗明義地寫着:“造美之城邀請你一同研究美的萬物論,帶着尖酸刻薄逃離世界的紛擾,先把道德和理智放一邊,用你的選票決定什麼是美,用挑剔改變世界。”今時今日要用一部戲劇“改變世界”只是一種修辭,幾乎是明知無可能的自嘲,只是展現了演出向主流審美的提問,在主流之外“造美”。

南京大學文學院戲劇影視藝術系教授陳恬對該劇作出以下評價︰“第一次來蛇口戲劇節,感覺蛇口戲劇節好像跟我參加過的其他戲劇節都不一樣,所有的演出都不是在標準化劇場中進行的,而且所有的主創都非常年輕。我看到的作品不一定能夠嚴格地定義為戲劇,比如《造美之城》,觀眾反應非常熱烈,但是它好像很難放進我們傳統的Drama或者Theatre定義中。這種定義的困難,我想並不重要,我們不是先去定義劇場應該是什麼,然後再去選擇作品,而是讓創作者通過作品自由地表達他們的思考和感受。‘劇場如何定義’是留給學者們去研究的東西,只要作品啟動了新的演出空間,就是很有意義的。”

觀眾“沉浸”了嗎?

二○一三年出版的《慢走 · 澳門︰環境劇場二十年》中,結集了一九九三年至二○一二年間,澳門環境劇場的評論及訪談。這個劃分無形中將澳門的“環境劇場”劃出了一個階段,並以二○一三年作為另一階段的起始。果然,從二○一三年開始的種種非正規劇院空間的演出,在“參與性”、“沉浸式”的風潮下繼續形變,從技術、題材、觀眾參與方式等方面帶來了更多變革,而“環境劇場”一詞幾乎已在澳門劇場演出的宣傳、報道、評論中漸漸淡出。

蛇口戲劇節以“新空間演藝”為主題,也彷彿在華文劇場的語境下創造一個概括性更大的名詞。“新空間”的新並非指涉空間的年歲,而是刷新舊有“表演場地”概念的意義。而“演藝”取代“劇場”,說明近四十年來從“話劇”到“劇場”的擴展,也無法定義現時這些非常規空間下進行的演藝活動,於是索性就用“演藝”這個更廣的定義。

《廣東藝術》雜誌與蛇口戲劇節合作規劃的“新空間演藝”論文徵集中,也有一篇澳門論文入選,黃允岑的〈探索新空間演藝:以港澳劇場作品《閃亮搖曳的雪》和《我想行開下……》為例〉,便以破藝術空間的《我想行開下》一劇,論述這類“新空間演藝”的不同形態與效果,其中一個重點就是“沉浸”體驗。作者指出:“這種沉浸式體驗演出在一二線城市中的知名程度確實令人矚目,但有一點不容忽視,即它們多集中於歷史主題上,而較少涉及對當下城市生活的關切和討論。”可是,“隨着社會的不斷發展和變化,人們對於城市生活、科技發展、環境問題等現實議題的關注日益增加,因此演出機構和藝術家也需要考慮如何更好地回應這些關切,為觀眾提供更多元化的體驗”,的確值得深思。